2024-08-30 06:14 点击次数:1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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智通财经APP讯,亚联发展(002316.SZ)发布公告,2024年8月2日,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出具的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(吉证监处罚字[2024]1号),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:亚联发展涉嫌信息披露违法一案,已由我局调查完毕,我局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。现将我局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所根据的违法事实、理由、依据及你们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。经查明,亚联发展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:
(一)开店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商返现业务会计处理不当,导致亚联发展2021年虚减营业成本13,714,256.57元、虚增预付账款13,714,256.57元。
(二)开店宝资金调节业务会计处理不当,导致亚联发展2021年虚减营业成本7,111,150.00元、应付账款7,111,150.00元。
(三)开店宝子公司错误清理三年以上不需支付的应付账款,导致亚联发展2021年虚减应付账款8,278,844.67元、营业成本8,278,844.67元。
(四)开店宝银联清算款差异调整会计处理不当,导致亚联发展2021年虚减营业收入3,178,768.52元、营业成本3,369,494.63元、应交税费190,726.11元。
(五)开店宝手续费返还业务会计处理不当,导致亚联发展2021年虚减营业收入33,619,560.65元、营业成本35,636,734.29元、应交税费2,017,173.64元。
(六)开店宝未根据结算单调整主营业务成本,导致亚联发展2021年虚减营业成本1,999,201.36元、应付账款1,999,201.36元。
对亚联发展的上述违法行为,亚联发展董事长王永彬、财务总监陈道军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。王永彬负责亚联发展的全面工作,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、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应负管理责任和领导责任,陈道军组织、直接参与亚联发展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,王永彬、陈道军在亚联发展2021年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,对亚联发展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负主要责任,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。
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,依据《证券法》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,我局拟决定:(一)对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,并处以200万元罚款;(二)对王永彬给予警告,并处以60万元罚款;(三)对陈道军给予警告,并处以50万元罚款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四十五条、第六十三条、第六十四条及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》相关规定,就我局拟对你们实施的行政处罚,你们享有陈述、申辩并要求听证的权利。你们提出的事实、理由和证据,经我局复核成立的,我局将予以采纳。如果你们放弃陈述、申辩和听证的权利,我局将按照上述事实、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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